低电压指令LVD
什么叫低电压指令呢?低电压指令LVD(2006/95/EC)对电器产品的电气安全予以了规定。2014年3月29日,欧盟官方期刊公布了新版本低电压指令2014/35/EU,用以替换原有低电压指令2006/95/EC。新指令2014/35/EU于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
1.低电压指令的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设计的使用电压在交流 50~1000 伏和直流 75~1500 伏的电气产品,
以下产品除外:
a. 在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产品
b. 在辐射或医疗用途中使用的电气产品
c. 货用或客用电梯的电气部件
d. 电表
e. 家用插头和插座
f. 电围栏的控制器
g. 无线电干扰
h. 符合由欧盟成员国参与的国际机构制定的安全规定,使用在船 舶,飞机或铁路中的专用电气产品
i. 专业人员使用的,仅用于研发场所的作为研发用途的定制的评估装备。
2. 基本要求:
该指令对电气设备综合安全、设计和结构安全以及信息安全提出了符合性要求,规定了电气设备直接作用引起的危险和间接作用引起的危险的防止要求,如接触保护、过热、辐射、机械及非机械因素的影响、过电流及过电压保护等。
LVD指令强调的安全,不仅仅指由于用电的电气设备引起的危险,还包括机械、化学等所有方面引起的危险,包括噪声、震动和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安全的危害。而关于辐射干扰和抗干扰的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在EMC指令中说明,不在LVD指令涵盖范围内,在LVD指令中提及的辐射要求只限制于那些直接对人体和家中动物产生危害的辐射限制要求。
3. 防止外在因素影响电气设备引起的危害应采取措施保证
电气设备满足预期的机械要求,从而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电气设备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能够抵御非机械的影响,从而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在可预见的过载(过电流)的情况下,电气设备不会危及人身、家畜和财产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