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工厂检查内容详解: 职责和资源(条款解读)-原创
注:本章节内容引用自以下通用文件,部分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内容会稍有差异,但差别不大:
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编号:CNCA-00C-005)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编号:CNCA-00C-006)
3.1职责和资源
3.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认证要求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手册中进行岗位职责方面的描述或者单独有岗位说明累类似文件),并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命书),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施和保持;
(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技术负责人。
3.1.2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产品的需要(生产认证产品所需要用到的生产设备(如组装的流水线、有注塑的注塑机、有插件的锡炉、有焊锡的电烙铁等等),II类产品的耐压测试仪、I类产品的接地啊电阻测试仪和耐压测试仪,常规的万用表、卡尺、千分尺等等);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认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相关人数和检验人员数量应能保证该产品正常生产和质量保证);应建立并保持适宜的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和设施(如需特殊环境和设施,如有湿度、温度、气压等要求的注意)。
对于需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工厂应确保外部资源的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常见是厂房的租赁协议);工厂应保存与外部资源相关的记录,如合同协议、使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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